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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發改委:催簽天然氣購銷合同,嚴控氣代煤項目
時間:2019-07-20
來源:煤氣與熱力雜志
河北發改委發布《關于抓緊簽訂2019年度天然氣購銷合同等工作的通知》
一、按期完成購銷合同簽訂工作
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求,今年天然氣購銷合同要按照國家規范文本簽約,5月底前完成全年及供暖季購銷合同簽訂工作,明確氣量、氣價,并引入“照付不議,偏差結算”機制。
二、加快儲氣調峰設施項目建設
按照國家規定“地方政府具備日均3天儲氣能力和城鎮燃氣企業具備年用氣量5%的儲氣能力”儲氣標準要求,各市(縣)要加快完成儲氣調峰能力建設,切實提高冬季調峰能力和保供能力。對列入2018年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的儲氣設施項目,要加大督導協調力度,及時解決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問題,確保2019年采暖季前全部建成投運。對按期建成并滿儲的,兌現省級“以獎代補”政策,對未按時建成的燃氣企業,不得承擔新增煤改氣任務,不得新增用氣指標。
三、堅持以氣定改、先合同、后改造
各地要在確保氣源落實、供氣安全的前提下,開展氣代煤工作,嚴防出現氣荒。嚴禁在未落實天然氣購銷合同的情況下,盲目安排新增煤改氣項目。各地要堅持新的不立、舊的不破原則,禁止任何地方和部門先收繳舊的取暖設施,確保新舊取暖方式平穩接替。對未按照“以氣定改”原則開展改氣工作,超合同氣量盲目擴大氣代煤改造規模導致氣荒的,對地方政府和企業嚴肅追責問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