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用氣
燃氣“安全三要”,時刻謹記心頭!
時間:2019-08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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燃氣安全涉及千家萬戶,尤其是夏季燃氣安全更加不可忽視。為進一步增強安全意識,推進規范使用燃氣,減少燃氣中毒、泄漏閃爆等事故的發生,小編收集整理了一些燃氣使用必要的注意事項,大家一定要注意。
燃氣安全三要
一 要做到四個嚴禁
1、嚴禁使用超期、報廢的液化石油氣瓶。
2、嚴禁將連接的膠管穿門、窗、墻及廚房過道、排水溝。
3、嚴禁將氣瓶通過軟管和三通連接多臺灶具。
4、嚴禁將氣瓶組與灶具放置在同一房間。
二 要堅持五個不準
1、不準在使用液化石油氣的廚房內使用油爐、煤爐等其它明火。
2、不準將裝有液化燃氣的鋼瓶倒置、平放、加熱、敲砸或者露天堆放。
3、不準在氣瓶間內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。
4、不準在有火險隱患又未消除前使用明火:餐廳、廚房內的燃氣設施在使用前、中、后應及時檢查,發現打不著火、泄漏、閥門堵塞、失靈、膠管老化或破損等情況時,應立即關閉氣瓶閥門等開關、停止使用并向供氣單位報修。
5、不準對氣瓶瓶體進行焊接和更改氣瓶的鋼印或者顏色標記。
三 要牢記六個必須
1、必須保持餐廳、廚房和存放液化氣鋼瓶瓶組間的空氣流通。
2、必須按有關規定在用氣場所配置滅火器材。
3、必須將氣瓶直立使用,氣瓶與灶具距離不應小于1米。
4、必須與液化氣供應單位簽訂《供氣合同》,接受供氣單位安全檢查及技術指導。
5、餐飲用戶必須設立一個以上的專(兼)職安全員,負責液化氣設施的安全操作、檢查,對員工開展液化燃氣知識及安全用氣的講解教育。
6、餐飲用戶必須建立健全灶具點火、熄火、運行的保養要點以及著火的應急處理措施等安全使用燃氣管理制度。